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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楼  发表于: 2019-11-07 21:00

[猫眼看人] 小学生写错字被老师打伤 教师惩戒权不能野蛮滥用!

[猫眼看人] 小学生写错字被老师打伤 教师惩戒权不能野蛮滥用!
近日,湖南涟源伏口镇,伏口中心小学二年级六班的家长群炸了,家长们群起“攻击”班主任张某,原来,张某在白天上课时,突击检查学生的家庭作业,对多名学生实施了暴力,有的耳朵眼睛被打肿,有的脸被打脱皮,至于原因,家长称,有的是作业错了一个题,有的是写错一个字。
面对家长们群起而攻之,张某不仅认错态度消极,还在群里嚣张反呛受害者家长:“你们现在就来打我一顿。”11月4日,涟源市教育局称,张某系代课教师,已被辞退,并被警方控制。






毒打学生是家常便饭吗?体罚的原因仅仅是因为没背下书来,作业错了一个题,写错一个字,这些理由真的很扯淡。师者,传道授业解惑也。谆谆劝导、循循善诱,这才是教师应有的风范,如果孩子什么都会,还用你来教吗,写错一个字就要被狠狠打一顿的话,那小学六年下来,小孩子岂不是要被打死,折磨死?
这个教师根本不具备最基本的教师职业素养,一个教师如此暴躁焦躁,根本不配做教师。做教育特别是带小学生,不仅需要耐心,更需要爱心。试问,如果是自己家孩子,这位教师会这样二百五的一通打吗?
面对调皮好动的孩子,老师恨铁不成钢的心情可以理解,给予适当惩戒,也可以理解,但动辄对孩子大加挞伐,甚至把全班孩子都打了一个遍,有的耳朵眼睛被打肿,有的脸被打脱皮,未免荒腔走板,与教育目的背道而驰,怎配为人师表?
暴力毒打小学生虐童现象,教育中存在的问题,不会因为处理了一个老师就消失!这些年来,诸如此类暴力毒打小学生事件层出不穷、屡禁不止,已经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。
教育从根本上说一种是塑造人的活动。 教育有其自身的规律,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,合理地使用惩罚是教师的专业权利和义务。惩戒权,是教师基于特定职业所享有的管理学生权。长期以来由于中国教师惩戒权立法缺失,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的行使遭遇困境。这似乎是一个矛盾,好像硬币的两面。
一方面,教师惩戒权的正当行使屡遭质疑,以致不少教师不敢惩戒。另一方面,教师不当体罚学生现象也相当普遍。
今年7月8日,国家教育部最新公布的《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》中,有一句话特别引人注意——在第14条“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”里面,规定要“制定实施细则,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”。
善管学生,这当然是对的,但是也还需警示——中国教师获得教育惩戒权,不等于鼓励教师野蛮暴力惩罚!
国家的《教育法》律明确规定,禁止体罚学生。惩戒不是体罚,也不是变相体罚。对于学生而言,虽处于受教育者地位,但作为公民有其独立人格,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。
具体在实施惩戒,尤其需要尊重学生人格尊严,这是教师行使惩戒权的前提与保证,也是避免侵犯学生权益的一道重要防线。作为教师,应依法行使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权,关爱学生,尊重学生,不得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,自觉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。
需要强化教师的法律观念,依法行使教育权利,但是这个权利不是绝对的,是有边界的,“惩戒”不等于“惩罚”,超越边界的权利是无效的,甚至是违法的。
比如对学生打耳光、揪耳朵、捏鼻子、罚站、罚晒、罚跪、罚爬、罚跑、抄课文、讥讽、谩骂、威胁、用胶带纸封学生的嘴、让学生吃塑料片、在学生脸上刻字、让学生互打等乱象。
教师惩戒权的行使,需要弄个清楚几个前提:一是不妨碍公共利益;二是不妨碍学生利益;三是不妨碍教学秩序。
除了明显的体罚以外,还有变相体罚,这也是要不得的,变相体罚会使学生心理上受折磨、比如侮辱、罚作业、罚跑步等,这些造成的后果,其实是和体罚相同的。
从实施的目的来看,体罚和变相体罚是通过对犯错的学生进行身体伤害和精神折磨,这是一种侵权行为。比如据媒体报道,深圳一小学生因将学校的显示屏弄坏,老师将他关在食堂的小黑屋中数小时。
延安兴华中学,200余名学生因为背不出课文,放学后被留在校内“关禁闭”,持续了2个多小时,期间不让吃饭、喝水、上厕所。
作为教师要明白,“惩”是为了“戒”,惩罚是一种手段,重在教育,以育人为目的,不能是为了惩罚而惩罚,不能是为了发泄怒气而惩罚学生。对学生的惩戒方式和程度,要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与程度来定,要注意惩戒事由与惩戒措施相平衡。
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当教师,对于用人单位的学校也有责任,不是说师资缺乏就随便大街上找个代课老师,把孩子托付给没有职业道德、职业素养的路人甲乙丙丁,也不是说只要看着顺眼、能说会道、能哄小孩,福利待遇要求不高。
即使没有过硬的教育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,也可以招来当小学教师,如果教育部门这样用人的话,类似虐童毒打小学生的现象的发生在所难免。
当前教师群体因处于污名化的风险之中,而身份受损。这一现象主要由教师个体越轨行为、人类的认知偏见、社会的"泛污名化"背景所导致。如果任由这种状态发展,将会造成教师权威丧失,自我认同感降低,师生关系坍塌,教育根基侵蚀。
教师群体要想不被污名化、妖魔化,首先自己要做好,要有严格的用人门槛和基本的职业素养和规范的执业行为,否则像湖南涟源野蛮教师毒打学生的事件多次发生之后,教师行业真的会有群体性声誉受损的危机,要爱惜羽毛,珍惜教师岗位工作的机会,教师是天底下最伟大的灵魂工程师,千万不要让大众唾弃,指指点点了!
通过这个事件,让我们认识到教师要敢管、善管学生,这当然是对的,但是也还需警示——中国教师获得教育惩戒权,不等于鼓励教师野蛮暴力随意打骂学生!小学校园也不是法外之地,虐童打伤孩子,一样要负法律责任,新闻中的张某系代课教师,已被辞退,并被警方控制。
每日美图







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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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楼  发表于: 2021-11-07 18:04

打伤?这就过分了